溫州三部門發文:鼓勵市屬國企利用自有物業開展養老托育服務
溫州網訊 “一老一少”是每個家庭最關心的對象,解決好“一老一少”問題亦是提升一座城市幸福感的重要抓手。日前,市國資委、市民政局、市衛健委聯合發布了《關于支持利用市屬國有企業自有物業開展養老托育服務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為我市解決社會養老托育供需矛盾提供了新路徑。
《通知》明確,將支持我市有條件的市屬國有企業通過多種方式參與養老托育服務業發展,投資養老托育項目。鼓勵市屬國有企業空置閑置的自有物業采取獨資、合資、合作、出租等方式優先用于養老托育服務業,其他自有物業可根據企業自身發展需要發展養老托育服務業。
在招租方式上,《通知》規定,承租舉辦養老服務機構和托育服務機構的承租人為非國有單位的,租賃方式應采取公開市場招租,租賃項目首次正式信息披露的租賃底價不低于評估價。承租人為我市國有單位的,可以通過不公開招租方式承租市屬國有企業自有物業。同時,市屬國有企業出租自有物業給養老服務機構、托育服務機構的,租期可放寬到10年以上,由市屬國有企業自主決策,報市國資委備案,但期限不得超過《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對承租方而言,租金是否有優惠政策顯然是最關注的問題。根據該《通知》,租賃底價將以具有評估資質的中介評估機構,以養老服務用途或托育服務用途評定并經備案后,給出的評估結果作為定價基礎。同時,要在租賃協議中約定租金合理的增長調整機制。根據《通知》,經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認定的普惠性養老機構和衛健部門認定的普惠性托育機構,可自認定之日起給予一定租金優惠,優惠租賃價格以經備案的評估價的80%確定(非首年優惠租賃價格需根據合同約定的增長率進行調整),所承租物業不得轉租。普惠性養老托育機構轉為非普惠性機構的,取消租賃價格優惠,仍可繼續執行原租賃合同,租金按原租賃合同約定的轉為非普惠性養老托育機構當年度水平收取。
此外,《通知》還要求民政、衛健等部門加強對承租人的行業監督,防止承租人冒用養老服務、托育服務的名義轉租牟利。如承租人改變用途、違約轉租或養老托育服務機構收費標準高于約定的,國企應采取向違約方追索違約金、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物業、將違約方列入承租方黑名單等措施,切實保障出租物業安全。
據悉,對該《通知》有修改意見或建議的,可于本月14日前反饋至溫州市國資委。郵件地址:溫州市鹿城區學院中路299號溫州市國資委213室。電子郵箱:wzgzwcqc@163.com。聯系電話:0577-88901015。
來源:溫州日報
原標題:溫州三部門發文:鼓勵市屬國企利用自有物業開展養老托育服務
記者:黃榮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