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部門預算
目錄
一、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二、2024年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二)關于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三)關于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四)關于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五)關于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六)關于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七)關于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八)關于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九)關于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三、名詞解釋
四、2024年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部門部門預算表
(一)2024年區級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2024年區級部門收入預算總表
(三)2024年區級部門支出預算總表
(四)2024年區級部門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2024年區級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2024年區級部門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區級部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2024年區級部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2024年區級部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2024年區級部門項目支出預算表
(十一)2024年區級部門項目支出績效表
一、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對各團體會員、文藝工作者履行團結引導、聯絡協調、服務管理、自律維權基本職能;依法依章程指導各團體會員開展工作,在行業建設中發揮主導作用。通過組織學習、深入生活、文藝創作、文藝評獎、成果展示、志愿服務、文藝理論和評論、學術討論、調查研究、人才培養、對外交流和權益保護等項工作,充分發揮對文藝工作者的組織、引導、服務、維權作用。
2.積極加強文藝界與社會各界的聯系,與政府有關部門密切合作,繁榮發展全區文化藝術事業。
3.引導文藝工作者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國精神、凝聚中國力量,遵守中國文藝工作者職業道德公約,培育良好的職業精神、職業道德,努力成為時代風氣的先覺者、先行者、先倡者。發現、培養和扶持文藝人才,扶持優秀文藝作品創作。
4.積極反映團體會員和文藝工作者的意見、建議和要求,依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5.依法開展文藝領域的行業教育、行業自律、行業服務和行業管理。
6.積極開展民間國際文化交流活動,擴大友好往來;加強與港臺澳民間文藝團體聯系;加強與其他市以及兄弟縣(市、區)文藝界的廣泛聯系,交流經驗,取長補短,共同提高。
7.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支持發展文化產業。
8.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部門預算包括: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本級預算,無二級單位預算。
二、2024年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收支總預算326.48萬元。
(二)關于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收入預算326.48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56.05萬元,增長20.7%,主要是相比2023年增加一名公務員在編人員經費增加等。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26.48萬元,占100.0%。
(三)關于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支出預算326.48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56.05萬元,增長20.7%,主要是相比2023年增加一名公務員在編人員經費增加等。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70.4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5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8.9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8.54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212.49萬元,占65.1%;日常公用支出21.49萬元,占6.6%;項目支出92.50萬元,占28.3%。
年終結轉結余0萬元。
(四)關于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326.48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326.48萬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70.4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5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8.9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8.54萬元。
(五)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26.48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56.05萬元,增長20.7%,主要是相比2023年增加一名公務員在編人員經費增加等。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70.45萬元,占82.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53萬元,占8.7%;衛生健康支出8.97萬元,占2.7%;住房保障支出18.54萬元,占5.7%。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群眾文化(項)270.45萬元,主要用于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18.07萬元,主要用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納。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9.04萬元,主要用于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納。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1.42萬元,主要用于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其他社會保險繳納。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8.97萬元,主要用于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行政人員醫療繳納。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18.54萬元,主要用于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機關事業單位公積金繳納。
(六)關于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326.4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12.4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公用經費21.49萬元,主要包括:醫療費、辦公費、印刷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辦公設備購置。
(七)關于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執行數持平。
(八)關于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執行數持平。
(九)關于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0.5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0.5萬元,增長100.0%,具體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0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預算單位人員的等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4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0.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0.5萬元,增長100.0%。主要用于接待兄弟縣市區采風、工作考察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換屆選舉后相應接待增加。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4年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沒有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與上年預算數持平。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0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0輛公務用車,與上年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0.00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8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35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50萬元。
2.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24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及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3.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24年溫州市龍灣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其他運轉類項目和特定目標類項目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共計1個一級項目,涉及當年財政撥款92.50萬元。同時,將按照相關制度規定開展績效自評。一級項目績效目標表,詳見“區級部門項目支出績效表”。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教育收費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6.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9.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0.“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不含教學科研人員學術交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群眾文化(項):反映群眾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層文化館(站)、群眾藝術館支出等。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用于其他社會保險繳納方面的支出。
1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
1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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